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提交了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根据相关要求,报告全文公开如下:
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做好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全市国有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国有资产配置和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企业国有资产(含金融企业)。
1.企业户数。2018年度纳入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全市国有企业(全口径数据、含金融企业)共3773户,同比增加80户,增长2.2%。
2.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18年底,我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6463.3亿元,增长6.1%;负债总额43413.4亿元,增长6.2%;所有者权益23049.9亿元,增长6%。
3.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2018年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20114.2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2.3%,继续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
4.国有资本投向布局情况。企业国有资本及权益20852.8亿元,增长6%。从国民经济行业分布看,国有资本及权益主要集中在社会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4大行业,国有资本及权益合计18341.7亿元,占87.9%。2018年末市级国有资本及权益在工商、投资、金融领域的结构分布为1∶7∶2。
5.境外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16个集团企业在境外设立分子公司(含办事机构),资产总额169.8亿元,负债总额155.6亿元,所有者权益14.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8.7亿元,增长48%。境外企业主要投向贸易、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行业,境外资产主要分布在全球25个国家和地区。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企业户数。我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市和区县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实施管理。截至2018年底,全市地方国有控股、参股金融企业共145户。
2.资产负债情况及结构分布。截至2018年底,全市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9544.2亿元,负债总额17163.6亿元,净资产2380.6亿元。按层级分,市级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9185.6亿元,负债总额16964.8亿元,净资产2220.8亿元;区县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58.6亿元,负债总额198.8亿元,净资产159.8亿元。
3.保值增值及经营情况。2018年,我市地方金融企业平均保值增值率为106%,营业收入671.7亿元,净利润181.3亿元,实缴税金125.3亿元,股利分红52.7亿元,其中国有股东分红17.5亿元。
4. 市外和境外国有资产情况。我市金融企业在市外和境外投资形成资产总额68.9亿元,负债总额42亿元,净资产26.9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资产总量及结构。截至2018年底,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账面数净值)7075.4亿元,负债总额2900.6亿元,净资产4174.8亿元。按单位性质分,我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2092.2亿元,占29.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4983.2亿元,占70.4%。
2.资产配置情况。全年新增固定资产原值347.3亿元。从资产类别分析,新增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04.8亿元,占58.9%;新增通用设备80.9亿元,占23.3%;新增专用设备46.4亿元,占13.4%;新增文物和陈列品0.7亿元,占0.2%;新增图书档案2亿元,占0.6%;新增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2.5亿元,占3.6%。
3.资产使用情况。一是使用固定资产原值2232亿元、无形资产原值267.4亿元。二是出租出借资产原值39.6亿元。三是事业单位对外投资142.3亿元。
4.资产处置情况。全年共处置资产原值59.4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处置资产原值16.2亿元,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原值43.2亿元。出售、出让、转让资产7.7亿元,占比13%,无偿调拨9.2亿元,占比15.5%,对外捐赠、置换、报废报损等方式处置42.5亿元,占比71.5%。
5.其他行政事业性资产情况。2018年,我市对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进行了统计,主要包括:交通部门统计全市高速公路3096公里,一级公路952公里,二级公路8572公里,三级公路5717公里,四级公路115605公里,等外公路23541公里,内河航道里程4472公里,生产用码头泊位664个;文物部门统计一级文物1113处(件、套),二级文物2495处(件、套),三级文物27301处(件、套);水利部门统计全市水库3076座,其中,大型水库18座,中型水库103座,小型水库2955座。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我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主要涉及国有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和国有森林资源。
1.国有土地资源情况。全市国有土地面积1108.9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9%,其中耕地13.1万亩,园地9.4万亩,林地329.1万亩,牧草地27.7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22.7万亩,交通运输用地95.6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8万亩,其他用地3.3万亩。
2.水资源情况。全市境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510条,境内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274条,境内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42条。全市多年平均降水1184.1毫米,多年平均当地水资源量567.8亿立方米,多年平均过境水资源量3837.4亿立方米。
3.矿产资源情况。全市已发现矿产资源72种,各类矿产地1008处。钡矿、锰矿、铝土矿、岩盐、锶等优势矿种资源总量分别为3438万吨、6178万吨、1.5亿吨、118.9亿吨、1222万吨,煤、铁保有资源量分别为44亿吨、3亿吨,地热日涌水量22万立方米。页岩气探明地质储量约6008亿立方米,是全国页岩气勘查开发主战场。除油气矿产外,全市共有矿权1626个,其中国家级1个,市级238个,区县级1387个。
4.国有森林资源情况。我市国有森林资源分布于除渝中区外的37个区县和万盛经开区,以国有林场管理为主。国有森林面积53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2747万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1.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监管制度,先后制定规范PPP业务风险管控、建立年金实施意见、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监管、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加强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重要制度文件,扎牢国资监管制度“笼子”。市财政局(市文资办)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负责人履职待遇管理、监事会管理、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等办法,起草制定监事会主席履职考核办法、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市属国有文化企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国有文化企业的监督管理体系。
2.持续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国企改革重组实现新突破。两户企业集团的市场化专业化重组整合取得实质进展;市级优质煤电资产重组整合顺利完成;央地国企合作稳步推进;13户国有建筑企业、27户国有房地产企业完成专业化重组或市场化退出;推动重数传媒、华龙网等企业主体筹备上市。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成效。市级煤炭企业去过剩产能87万吨;全年完成处置“僵尸企业”37户,压缩企业管理层级26户;市属国企和在渝央企“三供一业”、市政设施和社区管理分离移交基本完成;永川、江津、九龙坡、沙坪坝、垫江等区县以及万盛经开区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动有力,效果明显。
3.国企经济保持平稳运行。全市国有企业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积极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千方百计扩生产、控成本、增效益,带动部分财务指标稳中有升。效益质量有所好转,营业利润率增长2.73个百分点,成本费用利润率略有增长。存货规模控制得力,全年存货增幅降低6.3个百分点。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032.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47.3亿元,其中净利润438.3亿元。全年发生营业成本5989亿元,上交税费448.1亿元。
4.着力推动国企对外开放合作。市属国企及园区入驻企业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2479亿元,参加首届中国进口博览会签约进口协议金额约190亿元。垃圾焚烧发电设备及技术服务出口德国、美国、印度、巴西等国家。市属建筑类国企在非洲、东南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国际工程分支机构,海外工程新签合同份额占全市20%以上。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突破4000万人次,新增国际航线13条。中欧班列(重庆)开行量突破2000列。
5.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统筹国企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市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兑现市委“三个确保”政治承诺。按照市委“十破十立”要求,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营造国企良好政治生态。落实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积极投身重大发展战略。截至2018年底,重庆农商行支持“一带一路”、内陆开放高地等战略贷款余额110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建设贷款余额1465亿元;安诚财险公司与太保财险重庆分公司合作,每年为中欧班列(重庆)货物运输提供400亿—500亿元风险保障。
2.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截至2018年底,重庆农商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均成立了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专营部门,支持实体经济贷款余额总额逾5000亿元。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小微、“三农”业务在保余额904.0亿元。
3.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风险管理。强化企业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加强风险源头控制,督促金融企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国有企业投资监督、关联交易、产权管理等办法,筑牢防范风险制度防火墙。加强重大风险化解处置。
4.深化国有金融企业管理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已基本建立市场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与企业绩效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制定《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方案(2019—2020年)》,明确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5.扎实推进党建要求进章程。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将党的领导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推行党组织先议、会前沟通、会上表达、会后报告“四步工作法”,巩固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1.夯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一是为夯实报告数据基础,按照财政部要求,建立全市资产月报制度。选取财务账现有会计科目作为填报指标,反映资产、负债、净资产总量等情况。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出租出借办理程序,明确收入管理方式,从源头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三是印发《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的通知》,做好各单位资产数据的校验、完善等数据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数据分析和综合利用,为财政预算和资产管理提供更为准确精细的资产信息。
2.制定机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为确保我市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市委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财政、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机构改革期间“分类施策、简化程序、把握重点、防止流失”的资产划转原则,切实加强办公用房、土地、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管理,保障机构改革期间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3.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一是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重庆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构建办公用房管理长效机制。二是积极推动存量房调剂,为市民族宗教委、市委党史研究室等部门调配办公用房面积0.7万平方米;采取租用的方式,先后为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委网信办、市委军民融合办、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等单位配置办公用房2.5万平方米。三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控市级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挂牌出售、协议转让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房地资产1.8万平方米。四是全力做好市级机构改革后办公用房保障,按照相对集中办公原则,及时拟定涉改部门办公用房保障方案,确保涉改部门第一时间集中挂牌和领导班子集中办公。
4.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一是制定《重庆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抓好政策培训解读,结合重庆大山区、大库区实际,细化越野车和商务车配备使用规定。二是明确党政机关各类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原则,注重向基层、一线和偏远地区倾斜,既有效控制保留公务用车总量,又基本保障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刚性需求。三是对党政机关租赁社会车辆保障公务出行进行规范,明确原则并细化办理流程。采取政府公开采购方式,确定24家汽修厂作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维修行为。四是做好深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专项检查,全面实施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统一张贴或喷涂公务用车标识。
5.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改革。2018年5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经汇总统计,本次改革共涉及37个主管部门所属(含参股)832户企业。其中,关闭注销235户、转让退出60户;监狱、教育矫治、科技成果转化等219户企业,整合为22户一级企业后,按规定维持现行管理体制不变;其他318户企业,整合为50户一级企业后,分别划转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1.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一是全面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扎实开展现行总规实施评估和系列专题调研,借鉴北京、雄安新区等总规编制理念和方法,初步形成国土空间规划市级草案及区县大纲。二是专项规划落深落细。高水平编制广阳岛片区规划、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统筹规划、“四山”保护提升实施方案、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和实施方案,推进综合交通体系、轨道交通线网、市政基础设施等重大专题研究及专项规划编制。三是“多规合一”取得突破。集成资源本底、空间数据和规划实施,叠合空间图层,实现市域尺度、详细规划深度的建设用地多规融合。
2.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一是启动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积极推进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改革,实行差别化地价政策措施,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细化和补充完善一级市场土地出让合同,加强土地出让合同精细化管理,严格实施以土地出让合同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主城区基本形成了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的土地二级市场。三是建立健全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在保护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科学开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森林体验等,确保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四是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深化“放管服”改革,坚决按照矿业权出让制度和权益金制度改革要求,扎实抓好制度建设、出让管理、审批登记、收益征收等工作。五是按照“程序规范、过程清晰、全程监管、档案完备”要求,不断实施取水许可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验收、延续、注销等各环节,全面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
3.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组织开展主城区利用边角地建设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工作。二是结合铁路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铁路站场上部空间、城市道路空间,打造集高铁站场、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城市社会停车为一体的现代化城市核心综合交通枢纽,并结合周边物业开发,大力发展商业、办公、娱乐等城市综合体,实现空间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土地集约利用。三是积极转变兴水治水管水方式,全市用水总量从2010年的86亿立方米下降到2018年的77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2010年的128立方米下降到2018年的46立方米。四是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开采要求,加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力度。制定《重庆市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细化完善绿色矿山评价指标,推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4.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加力。一是全力抓好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编制缙云山自然保护区段国土空间规划方案、违法违规建筑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强力整治违法建设,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二是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制定国土绿化提升实施方案,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8.3%,绿色生态空间有效扩大。三是扎实推进国土综合整治。成功争取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潼南区、梁平区、荣昌区等市级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实施。开展大中型露天矿山“三项整治工作”,大力提升矿容矿貌。四是强化地质环境保护。推进城市地质、环境地质等基础性地质工作,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开展地质公园大调查大整治,云阳县普安乡恐龙化石发掘修复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五)其他重要情况。
1.市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规划(2018—2020年)包含241个项目(专项),3年预计投资7328亿元,通过争取中央资金、市区财政投入、业主自筹、市场化融资等多种方式,逐年平衡保障。其中,2018年度投资计划包含188个项目(专项),年度计划投资1687亿元。
通过编制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为统筹资源保障,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关键作用。截至2018年底,市级重大项目顺利完成年度计划投资。江津至习水高速公路(重庆段)、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渝北洛碛垃圾填埋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江南医院等19个政府投资项目实现竣工,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短板。渝湘高速铁路重庆至黔江段、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白泉隧道工程、四纵线嘉华大桥南延伸段三期南段、悦来水厂三期工程等29个政府投资项目新开工,为优化投资供给结构,实现有效投资接续奠定基础。
2.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情况。当前,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还在渐进提升之中,一些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企业(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都存在相关管理制度框架体系尚未建立、管理体制机制不够顺畅等问题。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还存在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不足、综合创新能力弱,部分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度较慢,工商企业资产负债率仍然偏高,企业带息负债沉重,资金流动性紧张,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空间有缩小趋势等问题。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有待优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待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依然艰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价值计量难度较大,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办企业监管制度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重利用轻保护”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资产底数有待进一步摸清,部分自然资源的经济效益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上年度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底数清理、产权明晰工作,努力提升企业国有资产经济效益,加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筹配置使用管理力度,扎实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革,进一步改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等5方面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国资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认真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制定任务清单,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起草报送了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深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持续改进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体系,加快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报告、监督”全流程闭环。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加快推动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实施一批大数据、智能化、绿色化为引领的创新项目,加强国有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研发合作,完善激发创新创造动力的正向激励机制。二是抓好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权多元化,重点推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国企混改和多元化步伐。三是持续做好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资产负债率分类管控工作,争取到2020年底,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比2017年同期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四是加大国有资本布局优化配置力度,开展国企综合改革试点,抓好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加快推动以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五是积极打造服务全市的开放平台,加大对外招商力度,拓展国际市场,在参与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等国家战略和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中实现更大作为。
(二)以管资本为主加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持续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一是落实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夯实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基础,进一步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二是加快研究制定、修订完善地方金融企业产权登记、产权评估、产权转让、绩效评价等制度,构建科学完整、统一规范、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企业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建立权责明确、流程清晰、制衡有效的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机制,强化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强化国有金融企业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四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调整优化一批财政金融政策,推进财政与金融有效联动。
(三)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更好服务高效履职和事业发展。一是进一步降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推动行政单位更加注重标准制定,确保高效履职;事业单位更加注重资产配置合理性,减少损失浪费,确保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不打折扣。二是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合理规划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布局,加大对长期闲置房屋、土地资产的调剂、使用和处置力度,制定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金标准,节约财政资金,建好公务用车租赁平台,提升管理效能。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会计核算,督促相关部门逐步研究建立涵盖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资产的管理制度体系。四是强化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主体管理责任,支持各单位明确专门负责资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加大培训交流力度,提高资产管理队伍素质能力。
(四)多措并举夯实基础,稳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一是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高标准开展全市自然资源调查,做实年度土地、林木和水资源实物量核算账户,调整完善全市国土规划。二是提高实体经济用地保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优化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碎石矿山布局,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解决工程型缺水短板,建立严格的国有林地用途管控机制,划定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红线,加大水资源、林业资源监管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用地用矿和破坏自然生态行为。三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编制全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建立完善耕地保护监督机制。四是推进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顺应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变革,系统谋划和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重大问题研究,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确权登记、空间规划、用途管制、有偿使用、核算统计等管理制度。
(五)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建工作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统一。一是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贯穿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进公司章程的规范性内容,加快实现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全覆盖。二是进一步加大市属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大力营造国企改革发展稳定良好的政治生态。三是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党建工作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有效监管,通过纪检监察、巡视督查、审计监督和日常监管等方式,扎紧制度篱笆,构筑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机制。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审计结果运用,加强对土地、矿产等审批权力集中领域和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审议意见,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华龙网